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可行使撤销权
发布时间:2017-10-10 点击率:4310
我们都知道,申请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既是法律赋予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同时也是义务,这不但方便了法院执行也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然而,每当遇到被执行人恶意转移财产时,申请执行人一方面不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方面也不主动行使自己的权利,只是怨声载道,将所有的过错归责于法院。其实,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享有撤销权。
撤销权是民法中债的保全措施之一,是指当债务人滥用其财产处分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行使撤销权。
哪些行为是在恶意转移财产呢?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债务人欠钱不还不是因为穷字当头,而是兜里有钱也不想还。好不容易债权官司胜诉,高兴不过三秒,惊闻被执行人另有债务,而且将钱全拿去还债了。再问被执行人何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归还欠款。被执行人很得意地说自己穷光蛋一枚,没有还款能力。这样摆明是在恶意转移财产,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被执行人这种恶意转移财产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对其造成的损失,被执行人和串通之人应承担连带责任。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为了不还钱,被执行人让欠他钱的亲戚或朋友不要还钱了。这招数怎么样?告诉你,这就是所谓的“放弃其到期债权”。
至于无偿转让财产,顾名思义就是把自己名下的财产,送给他人。如此一来,被执行人就没有可执行财产了。怎么办?你可向法院提出撤销权诉讼,撤销被执行人的民事行为,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被执行人摇身一变,成了买卖小能手,而且是看似智障的那种。为什么?因为被执行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这种事,只有被爱情蒙蔽双眼的少男少女才干得出。
显然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其中必有猫腻。看似平常的交易,实则暗藏被执行人想削弱自己偿还能力的小心机,掩盖恶意转移财产的无赖心思。同理,你也可申请撤销权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