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信托业务违规被罚
发布时间:2016-03-07 点击率:3904
近日,平安信托因业务操作违规累计被罚2630万元。
银监会网站1月29日披露信息显示,2015年12月7日,平安信托因“资金池业务投向不合规”,被深圳银监局处以980万元罚款;2016年1月22日,平安信托因“将信托财产的部分收益确认为子公司收入、账户管理存在严重缺陷”,再次被深圳银监局处以1650万元罚款。
平安信托为信托业排行前列的信托公司。根据此前中国平安(601318.SH)披露的平安信托2015年未经审计财报,平安信托2015年实现净利润31.09亿元,营业收入73.72亿元。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唐春林分析指出,信托财产与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要独立核算,进行分别管理,分别记账。信托财产的收益,应该分配给受益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收取的是管理信托财产的佣金等。“平安信托将信托财产的部分收益确认为子公司收入,这触及了《信托法》红线。”《信托法》规定,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亦规定,信托公司应当用管理信托计划所产生的实际信托收益进行分配,严禁信托公司将信托收益归入其固有财产,或者挪用其他信托财产垫付信托计划的损失或收益。
针对信托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早在2014年4月,银监会就下发《关于信托公司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下称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具有影子银行特征的业务。
原平安信托从业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平安信托资金池业务规模最高时达到1000亿元左右,99号文出台后,平安信托资金池规模缩减为700亿元左右。该人士称,99号文后,资金池业务并未清理掉。“99号文后,监管并没有完全把门关上,信托公司新增资金池业务不允许开展,但对于之前存续的资金池业务,滚存金额规模要不超过99号文出台之前规模,量要降下来。”
资金池业务,实质上是以资管业务名义从事的类存贷款业务。资金端是发行预期收益率的类存款产品,资产端则投向类似贷款的非标业务,滚动发售、期限错配,以流动性风险换取超额收益。
据了解,目前平安信托比较典型的资金池产品是日聚金系列信托产品。以平安信托“日聚金跨市场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下称日聚金1号)计划为例,产品特征为每个工作日开放认购,当天起息,资金投向于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银行间债券以及低风险的固定收益类产品,投资起点500万元,投资期限1、2、3、4、6个月不等,预期年化收益率为3.5%-6%。
值得注意的是,日聚金1号通过参与打新优先级,投到股市。wind数据显示,2015年“打新”获配机构名单中,就有日聚金1号。由于是开放式的产品,流动性风险不言而喻。
知情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平安信托资金池业务投向不合规主要是日聚金系列产品投向存在问题,监管要求不能做非标理财资金池,但此前日聚金系列产品投向除了标准化产品外,还有下属子公司承诺回购的信托收益权及其他低风险信托产品等。该人士称,目前平安信托已经对此进行了清理整顿。
一位信托公司高管人士指出,99号文要求信托公司积极稳妥推进资金池业务清理,核心目的是希望每一笔信托资产能够和基础资产一一对应,这样一个信托项目出问题,风险比较透明,资产质量也比较透明。“资金池对监管而言,挑战很大,就像一个黑匣子,会降低监管透明度。”
据了解,资金池业务风险甚至比政信类项目还要低,颇受信托公司青睐。除此,资金池投向不明晰,信托公司可以借资金池的隐蔽性隐瞒坏账,也是信托公司想做资金池的原因之一。一位大型信托公司人士告诉财新记者,以资金池接盘信托风险项目,对信托公司而言,并非难事。“信托公司可以通过一定交易设计,在满足合规性的前提下,接盘信托风险项目,从而掩盖风险。”
来源:财新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