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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营改增后增值税纳税申报
来源:理道财税俱乐部 作者:CZLFA 发布时间:2016-05-16 点击数:3103次
2016年5月13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布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9号),规定自2016年6月1日起按下列方式申报增值税。
✔通过电子申报软件系统采集电子信息
需通过全省统一电子申报软件系统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电子信息采集,并制作数据电文。
✔可选择网上申报、上门申报
✔网上申报当期可不报送纸质资料
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并缴纳税款后,当期可不报送纸质资料,在年度终了后一个季度内报送;已具有电子认证身份的纳税人可以不报送纸质资料;
✔在项目或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的,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新纳入营改增的四大行业,需报送《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来源:理道财税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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