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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分层管理办法发布 小贷公司暂不进入创新层
来源:潮州市地方金融协会    作者:CZLFA    发布时间:2016-05-30    点击数:3119次

自2016年6月27日起,全国股转公司正式对挂牌公司实施分层管理。由全国股转系统具体办理私募机构参与试点的备案管理工作,从资本实力、专业人员、业务方案、信息系统、诚信记录等方面明确资质条件,按照“稳起步”的原则,择优选取机构进行试点。另外宣布,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及私募机构可在新三板挂牌融资。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等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以下统称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大多处于新兴阶段,所属细分行业发展尚不成熟,监管政策尚待进一步明确与统一,面临的监管形势错综复杂,行业风险突出。在相关监管政策明确前,暂不受理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挂牌申请。对申请挂牌公司虽不属于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但其持有其它具有金融属性企业的股权比例20%以上(含20%)或为第一大股东的,也暂不受理,对已受理的,予以终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