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动态 > 行业资讯  
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轨迹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CZLFA    发布时间:2016-07-18    点击数:3028次

       国内最早引进普惠金融概念的是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原名中国小额信贷发展促进网络)。为开展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的推广活动,中国小额信贷联盟秘书长白澄宇提出用“普惠金融体系”作为“Inclusive Financial System”的中文翻译。 从2005年开始,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与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等合作,开展“建设中国普惠金融体系”项目。人民银行研究内容为普惠金融政策研究。 200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原副局长焦谨璞在北京召开的亚洲小额信贷论坛上,正式使用了这个概念。 2012年6月19日,胡锦涛在墨西哥举办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指出:“普惠金融问题本质上是发展问题,希望各国加强沟通和合作,提高各国消费者保护水平,共同建立一个惠及所有国家和民众的金融体系,确保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民众享有现代、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这是中国国家领导人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正式使用普惠金融概念。 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提出“发展普惠金融,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市场层次和产品”。这是普惠金融第一次正式写入党的决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尤其是“三农”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政策。 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三农”和小微企业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 2013年以来,国务院又颁布实施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和政策,对进一步做好“三农”、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作出具体部署。 


       2015年,银监会、人民银行牵头财政部、证监会、保监会等部委制定了《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5年12月31日正式发布。《规划》是“十三五”期间我国普惠金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进一步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指引。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