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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我国金融征信体系:历史、现状及未来
来源:和讯财经    作者:CZLFA    发布时间:2016-07-05    点击数:2894次

6月30日,2016中国“征信+”应用高峰论坛在深圳举行,活动以“重构信用价值,激发创新力量”为主题,对如何实现征信在金融场景下的应用及价值进行了深刻探讨。同时,也引发了业界广泛讨论,在以消费金融、科技金融逐渐显热的背景下,风控、征信等互联网金融的热点话题被再度激活。行业内资深人士表示,“未来征信将渗透到生活的每个领域,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希望监管立法可以快一点。”

其实,金融的关键在于风控,而风控的关键在于征信。征信体系的建设旨在通过对用户以往各种金融行为的综合搜罗和分析,建立一套完整的信用评判标准,从而建立良好的借贷交易秩序。可以说,征信体系建设能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驾护航的作用,尤其是在当前监管整顿的态势下,征信也不失为一种积极有效的探索路径。

在传统金融走下高大上的神坛,互联网金融呈现多元化、普惠化、碎片化、场景化等特征的前提下,征信体系的建设,尤其是针对个人征信数据的完善,能够起到广泛推进普惠金融,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在此,结合征信+论坛的相关信息,对我国征信体系建设做一整体梳理。

1、历史:管理主体不明确,监管出台速度相对滞后

2013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征信机构、征信业务规则、异议和投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做了具体规范。

2013年9月18日,人民银行发布《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包括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高级任职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罚则等。

2015年1月5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芝麻信用、腾讯征信、前海征信、鹏元征信、中诚信征信、中智征信、拉卡拉信用管理、华道征信8家机构划入首批个人征信拍照名单,需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准备和完善,达到依法合规。但一年多过去了,多轮验收之后,牌照仍迟迟未下发。

2016年6月8日,央行征信管理局向各大征信机构下发了《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草稿)》,对征信机构的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对外提供、征信产品等征信业务的各个环节做出了规范,强调了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时,需要经过信息主体授权;个人财产性信息应与其他个人信息相区分;鼓励征信产品应用场景的开发等。

2016年6月12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

2、现状:传统金融机构“各自为营”,场景割裂成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硬伤

整体来看,我国的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各项指标均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a,经营主体单一,结构不合理。一个成熟的行业,首先体现在经营主体的充分多元化。目前我国征信的主要经营者基本被国有机构占据大部分市场,私人民营机构表现乏力,互联网巨头企业虽有所布局,但处于启蒙阶段,在自身经营和各项监管体制下,表现举步维艰。

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大体呈现两种模式:一是依托于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建立的“平台征信”模式;二是将互联网金融信用纳入央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央行征信”模式。

b,传统机构征信内容单薄,互联网机构缺失核心数据。传统金融机构对个人征信的考察主要是不良信用记录等违法违纪的坏账行为,这种考察模式过于单纯,很难综合衡量个人用户的信用额度,也无法对新增用户的信用做出判断。虽然,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个人消费记录、社交记录有所考察,但由于缺失传统金融机构的核心数据而表现孤立。

c,场景割裂化严重。行业内人士表示,当前征信数据的主要来源来自央行、公安部、社保中心、运营商甚至一些互联网平台,这几类数据库并不能完全自动接入系统,而是只有在客户申请了相关产品,并且充分授权以后才可以查询,查询以后才可以提炼相关有效数据到自身征信数据库中。

这一情况说明,我国征信市场有效数据的采集场景(央行、公安、政府职能部门、运营商、电商平台等)是互相割裂的。这就造成,传统银行等金融机构凭借自身的征信数据,与互联网等新型金融企业造成割据化竞争,形成对抗态势,这对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是不利的。

3、未来:分享经济、科技金融铸就三大征信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需要提倡分享经济,只有真正数据共享才有可能铸就金融“防火墙”,只有传统金融单一模式的核心数据、互联网新型平台多维度征信珠联璧合才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这也是互联网的题中之意。

另一方面,对于个人而言,信用并不是一个定量,这就好比一个人做了一件好事并不能评判这个人为好人,相反也不能说他是坏人,因此,征信的可变性无从考察,但征信体系的建立能够使征信对象在合理的规范和制度下作出正确决定,从而减少变量的变化范围。

首先,在征信业经营主体层面,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信用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吴晶妹提出,从现在开始至少到2020年之前,中国的征信市场的格局将会形成三大体系:第一个大体系是金融征信,现在已经建立了金融征信的核心了,将来还会形成一个大的征信圈。另外商业征信和行政管理征信将成为另外两大重要体系。行政管理征信,意思是未来中国征信市场,政府各种部委和机构,包括类似工商、税务、海关等,以职能出发,在监管过程中建立起来数据体系。

其次,会议现场,钱静波先生指出,在中小微企业征信环节中,征信应用需要与金融场景挂钩,企业信用报告第一还款来源、经营状况和财务诉求的真实性更受企业信用需求方的关注。“三叉校验”征信模式通过LBS技术、OCR技术、身份识别技术、数字签名技术、一键取数技术、移动设备管理技术及移动端实时尽调互动技术,获取真实数据并充分利用,有效地提升了征信报告的真实性。以“眼见为实”的尽调、企业财务和业务数据在线征信的方式,还原了中小微企业的真实还款能力及财务情况。

此外,近来区块链、大数据、科技金融等概念的风生水起,原因也正在于此。在此认为,单纯的征信也是单薄的,金融科技可以通过数据分析、精确计算等手段,对用户的还款能力作出准确评估,但未必能够对用户的信用变量作出正确评判。但金融科技的作用在于建立一套良好的征信体系和行业规范,从而确保个人和企业能够在具有强大约束力的规范制度下进行合理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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