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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宅基地也能抵押贷款了!
来源:典当人之家    作者:CZLFA    发布时间:2017-01-06    点击数:3928次

       距离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已一年有余,相关试点工作正在加速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已有重庆、安徽、四川、宁夏等15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出台了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意见或工作方案。近日,证券时报记者在试点地区福建省采访了解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甫一推出,就获得了农民欢迎,为推动这项试点,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也在抵押权处置和配套融资服务等方面提供了极大便利。


福建试点初战告捷


       “如果不能用住房抵押贷款,我就只能干着急。”福建省晋江市磁灶镇东山村村民王玉明告诉记者。王玉明做陶瓷生意,今年用农村住房抵押获得30万元贷款,让他能够从容面对囤货带来的资金压力。此前,每当资金周转不灵时,王玉明要么向亲戚借款,要么找民间借贷,银行贷款苛刻的条件和繁琐手续,总是让他望而却步。王玉明是福建省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第一批受惠者,像他一样因为缺乏有效抵押物和合适担保方式的农村生意人,可以不再为贷款问题发愁了。

       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项任务,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专家称,这一制度创新有利于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对农村经济、农村金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试点地区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141亿元,同比增长28.6%,前三季度新增44亿元;累计发放113亿元,同比增长56.8%。2016年9月末,全国试点地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28亿元,同比增长2.3%;前三季度累计发放87亿元,同比增长10.3%。

       2015年底全国人大授权福建省13 个县(市)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目前福建省已经实现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县(市)全覆盖、主要金融机构业务全覆盖,“两权”抵押贷款规模持续扩大,业务发展位居全国前列,全省13个试点县(市)实现试点业务发展全突破。截至10月末,试点县(市)农村“两权”抵押贷款余额14.3 亿元,同比增长18.77%,其中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2.09亿元,同比增长57.9%;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12.22亿元,同比增长14%,位居全国第四位。


地方政府完善配套条件


       “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一项系统性工程,离不开各项配套条件,其中确权颁证是重要基础,抵押登记、评估、流转等是重要配套,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是重要保障。福建全省七成试点县(市)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农村产权流转和处置机制,降低了抵押物流动性不足的风险。其中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沙县、永春、仙游等组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古田县建立以民富中心为核心的产权流转服务体系,邵武建立农村土地信托流转公司,搭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

       在农民住房流转处置方面,晋江市选择部分乡村试点成立村民事务理事会,负责本村宅基地有偿使用、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等事务,并探索农房收储试点机制。石狮市明确对已规划批准的城区、镇区内利用农村宅基地或“集体回批地”建造的农民住房作为抵押物处置时,受让人可以扩大至石狮市非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提高流转处置效率。


金融机构积极跟进


       福建目前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金融机构,涵盖了国有大型银行、中小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各类银行机构,其中泉州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试点业务落地全覆盖。

       探索发挥“两权”抵押融资担保价值的各种有效途径方面,福建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出现不少典型模式。以晋江为代表的“银村合作共建”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批量授信模式,在为农民有效融资的同时,确保试点可持续,受到当地百姓的欢迎。

       晋江农商银行推出的“农房乐”抵押贷款产品,扩大贷款对象惠及农村专业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等自然人,定价合理,贷款利率比试点前减少上浮20%,加上提高贷款额度,灵活用款方式在原来一次性发放和分次发放的基础上增加自助循环等产品特点,使其受到广大农民欢迎。

       晋江安海镇安东村吴汉现在掌管着福建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晋江鸿盛果蔬综合特色农产品有限公司,他也是福建“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的受益者,通过农房抵押贷款获得资金支持,发展农业生产,到目前拥有4个果蔬场,合计2000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