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际金融报》报道,银监会正在研究制定针对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同时,监管层希望在全国性意见没有出台之前,各地方政府在审批网络小贷牌照时能够慎重,以避免形成新一轮的监管套利。
事实上,网络小额贷款和P2P网络借贷同属网络借贷业务范畴。但其中最大区别为,P2P网络借贷平台仅被定为信息中介,不能直接发放贷款,但网络小贷牌照却可以直接发放贷款,但不能吸收公众资金。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具有网络小贷资质的企业已经达到80家左右,而这一数量还在快速增长中。有网贷从业者认为,在网贷监管细则出台后,网贷平台被定义为纯信息中介,但网络小贷可以以自有资金放贷,并且与传统小贷相比,网络小贷打破了地域限制,可通过互联网在全国范围开展业务。未来想要从事网贷业务,网络小贷牌照将有较大便利性。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网络小贷都能做好全国性业务,有业内人士称,越是接地气的网络小贷公司,越是难以做好跨区域业务。据知情人士透露,监管层已经注意到最近有地方以互联网的名义批设了一些互联网小贷或者网络小贷公司。与传统的小贷公司相比,互联网小贷或网络小贷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业务,已经超过了地方金融机构监管的职责。
据了解,网络小贷牌照自2015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试点运行,据盈灿咨询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12月26日,全国网络小贷分布在10省市,共设立78家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含已获地方金融办批复未开业的公司)。其中广东地区最多,有28家,主要集中在广州;其次是重庆,有17家;江苏位列第三,有11家网络小贷公司;浙江和江西并列第四,均有5家。可以看出目前网络小贷仍处于试点阶段,数量较少,地域集中,广州和重庆地区网络小贷最为活跃,与当地开展网络小贷的鼓励政策和优惠政策有较大关系。
互金通讯社注意到,目前各地对获取网络小贷牌照的要求不一。其中上海地区对网络小贷牌照要求较为严格,发起人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盈利且利润总额在1500万元以上,实缴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单个主要发起人及其关联方合计持股不得超过70%,主要发起人股权3年内不得转让、质押。广州地区则相对宽松,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低于30%,且申请前一个会计年度总资产不低于10亿元,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净资产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