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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地”抵押贷款进一步创新 利率更优惠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陈磊 王牧 周正林    发布时间:2017-05-11    点击数:3149次

       自取得“农地”抵押贷款试点资格以来,山东莘县农商银行妥善处理自身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传统业务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建立健全“地抵贷”信贷管理制度,创新信贷产品,试点业务规模走在全省前列。至2017年2月末,累计办理“农地”抵押贷款(含公证抵押)4270笔、2.07亿元,盘活农村承包土地1.41万亩。


建立健全制度办法


       为了促进试点工作有序推进,该行制定了《莘县农商银行“地抵贷”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农地”抵押贷款对象、用途、产品设计、抵押价值评估、抵押物处置等业务要点,组织客户经理进行业务培训,熟练业务制度和工作流程。

       同时优化信贷操作流程,提高办贷效率。该行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对于授信额度在2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下放审批权限至各支行,缩短审批流程。推行“限时办结”制度,“地抵贷”原则上一周内办结完毕。并印制“地抵贷”办理“明白纸”,明确“申请与受理-抵押物价值评估-调查评级-审查审批-签订合同-抵押登记-贷款发放”等七个步骤,提高了“地抵贷”客户申贷成功率。

       该行还制定了《关于合理评估确定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价值的指导意见》,采用借贷双方协商评估方式,对单个农户或小面积土地价值评估由借贷双方并吸纳村“两委”成员,提供简易评估,最大限度地简化小额贷款手续


创新两种信贷模式


       该行创新推行了“地抵贷”信贷产品。据了解,该产品实行优惠利率和多元担保方式,贷款利率较同档次保证利率优惠20%,并对10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采取全家人签字加“农地”抵押的担保方式两项政策,以解决担保难问题。同时,合理确定贷款授信期限,对于信用状况较好的借款人,将贷款期限放宽至3年,满足借款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大型农机具购置的需求。还能循环使用,节约成本。在约定贷款期限内,授信资金可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简化客户资金周转手续,进一步降低客户融资成本。

       在原先的基础上,该行还拓宽公证抵押贷款范围。2013年以来,针对农村住房和商业用房、小微企业厂房、在建工程项目等众多资产“有权无证”、“农地”抵押缺少法律支撑等情况,该行请示协调县政府印发《关于指定财产抵押登记部门的通知》,指定县公证处为财产的抵押登记机关,推行农村财产公证抵押贷款业务。并结合全省农商银行“家庭银行”商业模式,将经营权纳入“一揽子”公证抵押贷款抵押品范围,通过村委会证明“农地”权属,借贷双方协议确定价值,最后公证处办理抵押登记的方式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搭建内部激励机制


       为激发内生动力,该行先是印发了《莘县农商银行2017年度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及管理办法》,在“2017年度客户经理基础业务常规考核指标体系”加分项中,明确了“当月办理‘地抵贷’业务量,额外加3分/户”,通过给予加分奖励,对应提高绩效工资,充分调动了基层支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该行还加强了渠道建设,多角度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如打造专业农金员队伍,推动“农金员向农金点转型”,增强农金员拉动效应;开通网上申贷等措施,将客户经理最大程度的从贷款资料中解放出来,让其能够专注于试点工作的开展;加快科技系统研发,持续开展“践行普惠金融筑梦美丽乡村”活动,建立“村、镇级主办银行”等措施,加快农地抵押贷款在辖内全面铺开。

       此外,该行全方位提升扩大宣传实效。通过拍摄电视栏目,制作宣传折页和户外广告牌,利用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等方式,广泛向社会公众宣传“农地”抵押贷款政策和好处,并开通了24小时贷款受理咨询电话,确保农民群众成为经营权抵押真正的知情者、参与者和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