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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中的重要环节——公证
来源:清大民间金融研究中心    作者:CZLFA    发布时间:2017-10-13    点击数:3996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不是民间借贷合同生效的要件,并不存在不进行公证就无效,得不到法律保护的说法。但是公证对于保护民间借贷双方合法权益的实现,有着积极的保障作用。


1、进行公证的原因

    民间借贷简便、快捷的特点,决定了它的风险大于银行贷款,相应地,它的借款利率一般也高于银行利率,容易出现高利借款情况,导致纠纷产生。

    另外,借贷双方如果对合同条款如利息、借款期限不约定或约定不明,不利于保护双方合法权利,在履行中也容易使双方产生矛盾。

    所以为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活动,制止民间借贷活动中的各种违法行为,保护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必要对民间借贷行为进行引导、规范,所以需要公证发挥它的作用。


2、公证的作用

    (1)当事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公证机关对民间借贷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证明,会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有利于对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或行为及时予以制止、纠正。

    (2)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大多数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这些人平时关系比较密切,出于信任或者碍于情面,民间借贷关系往往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订立,无任何书面证据。若没有书面借据又不能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的,法院是不会受理起诉的,而民间借贷合同经过公证后,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推翻该项公证,否则公证是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而被采信的。


3、公证的特殊效力

    强制执行效力是公证书的一个特殊效力,也就是说若民间借贷合同中明确载明如果借款人归还借款或履行不适当,借款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的内容,并对该效力进行了公证,当借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归还借款时,出借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经过诉讼。这样既有利于促使借款人按时还款,也有利于出借人的权利实现。

    所以民间借贷合同的公证对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预防纠纷发生、保障借贷双方特别是出借人的权益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