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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金融办:将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划入监管范围
来源:水煮金融科技微信公众号    作者:辛继召    发布时间:2017-12-20    点击数:4355次

原标题:地方金融监管改革深圳破局:明确划分七大“类金融”行业监管职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辛继召


    12月19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深圳市金融办(深圳市金融监管局)近日更新其主要职责,将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业务划入其负责监管范围,这意味着地方金融监管改革进一步破局。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对于租赁、保理等“类金融”行业监管,将由银监会进行顶层设计,出台监管法规,并由地方金融办负责监管。目前,监管机构正在对各地租赁、保理机构进行调研。

    “保理等监管规则已基本确定,估计最迟在2018年中之前出来。”一位熟悉此次监管改革的人士表示,此前已经发布过征求意见稿,征求了几次意见。现在部分细则尚待明确。

    一方面,地方金融办正在准备加挂金融监管局的牌子,加速落地相应监管处室;另一方面,逐步通过监管科技(Regtech),完成全覆盖、穿透式非现场监管。


    深圳金融办设立三大监管处


    深圳市金融办的职责更新具体为,负责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金融机构实施监管,强化对全市辖区内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此外,牵头有关部门加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承担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监管信息系统等建设管理工作。

    在部门设置上,深圳金融办设立了三个监管处,对上述七种金融牌照进行监管。设立监管一处,负责对小贷、融资性担保、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实施监管;设立监管二处,负责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实施监管,并强化对辖区内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的监管;监管三处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统筹加强跨部门金融监管合作,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

    各地金融监管系统的改革正在进一步深入。今年10月10日,深圳市决定在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管局牌子;11月,江苏省一份实施方案显示,将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加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


    地方金融监管以Regtech破局


    12月19日,深圳市金融办发布“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两个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前者为解决新兴金融业态无监管系统、无监管数据、风险底数不清的问题;后者为强化金融风险监测分析,提升主动发现、提前预警金融风险的能力,实现对涉众金融风险的“打早打小”。

    深圳市金融办表示,“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信息系统”对P2P网贷、小额贷款公司、交易场所等新兴金融业态进行非现场监管,推动地方金融治理由被动向主动监管模式转变。该系统重点打造七大子系统,通过备案登记、监管督导、数据报送、数据储存、风险预警、企业评级、协同处置等功能,实现对地方金融业态的日常监管及企业一企一界面的全息画像。

    通过该系统,一是设计了P2P网贷蜂巢(COMB)指数、小额贷款公司CAMEL+RR监管评级体系和交易场所FORCE指数,对相应机构开展风险评价。其中,P2P蜂巢指数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四个维度构建风险模型。小贷公司评级体系从资本充足、资产质量、公司治理、盈利状况、流动性五类风险指标及服务实体经济、社会责任两类附加指标七个维度进行评价。交易场所FORCE指数将交易场所分为金融资产类、区域股权类、商品类、其他类,从信用风险、合规风险、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四个维度进行风险评价标。二是采用新一代区块链技术,利用VP、NVP节点的分布式管理,以及PBFT的共识机制和CA的智能合约,确保监管数据的实时报送、不可篡改。

    目前,“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已经上线试运行,将全市24.4万家“类金融”企业纳入监测,平台定期对接深圳市行政资源信息、投诉举报信息、公安信息、银行资金异动线索等数据,同时每日采集互联网公开信息,每天更新数据量达5000万条。

    “深圳市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构建了7个子系统,包括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非法集资核心建模系统、舆情信息采集系统、线下数据采集系统、非法集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举报线索管理系统和数据管理系统。依托平台,深圳市金融办开发以“人”、“资金”、“业务”为主线的风险预警模型。



编辑:马春园,邮箱macy@21jingj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