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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无效?担保合同与借贷合同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来源:信贷金融家    作者:CZLFA    发布时间:2018-03-12    点击数:5072次

    在民间借贷、担保关系中,体现主债权债务关系的是借贷合同,担保合同关系必须以借贷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也就是说担保合同是借贷合同的从合同,当借贷合同无效时,即便担保合同符合合同有效的一切条件,也会归于无效。然而,担保合同随借贷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只是认定担保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则,并不是绝对的。

    1担保合同的特殊规定

    (1)在特定情况下,担保合同可以独立存在,不受借贷合同效力的影响。在民间借贷、担保关系中,如果连续发生的多笔借贷关系中的一笔借贷关系无效,不影响整个担保合同的效力,对于其他有效的借贷关系,仍有担保的效力。除非所有借贷关系均无效,否则担保合同是可以有效的。

    (2)主合同借款人涉嫌犯罪并不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人以主合同借款人涉嫌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应当首先依法认定主合同的效力,进而确定担保人的责任。

    (3)如果担保合同存在损害国家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即使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

    (4)《担保法》及《担保法解释》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如担保人不具有担保能力、用禁止担保的财产提供担保等,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2、担保合同无效后的处理

    根据《担保法》第5条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具体表现为:

    如果主合同债务人本人为担保人,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是主债权失去担保,则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处理,无须再考虑担保合同的问题;

    如果第三人为担保人,根据造成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不同,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责任承担,也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1)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如果担保人无过错,根据责任与过错相适应的原理,担保人不承担责任。如果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其中需注意的是,担保人的过错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提供担保,或者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者为主合同的订约充当媒介等过错。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如果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并不是绝对的随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担保合同无效后的处理,也是主要根据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以及看过错方在谁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