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客户提供贷款资料的完整、真实、有效性:客户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客户申请书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完整;客户是否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等;
二、客户的信用记录及品行状况:了解客户的借款、其它负债和对外提供的担保情况,对外提供担保是否超出承受能力等;了解客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财务、销售等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品行、经营管理能力和业绩,是否有不良记录等;
三、客户的资产、生产经营状况:客户及其保证人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所有者权益、收入、支出、利润等财务指标的变化情况;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技术含量、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前景等;
四、调查贷款需求原因及贷款用途的真实性、合法性;
五、调查客户的关键人及关联企业情况,判断是否影响偿债能力;
六、分析还款来源和还款计划的可能性;
七、保证贷款对保证人的调查内容参照借款人的调查内容执行。抵、质押贷款应对抵、质押物的可变现价值、安全性和稳定性进行调查,抵、质押物必须是借款人或第三人拥有或有权处分无争议的财产,并符合《物权法》相关规定,出具了《公司股东会同意担保决议》、《董事会同意担保决议》、《共有人承诺函》。
注:其他经济组织参照法人客户执行。
一、贷款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客户提供的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相符;调查借款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调查借款人的实际年龄,是否已年满18周岁且小于60周岁,户口是否在本辖内,是否在当地有固定的住所;其生产经营活动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借款人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是否定期年检,是否照章纳税;调查借款人是否在本社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客户的信用及品行状况:客户及其保证人生产经营是否合法、正常;了解客户借款、其它负债和提供的担保情况,对外提供的担保是否超出客户的承受能力等;了解客户的品行状况和经营管理能力等;
三、调查其家庭成员及投资企业的情况,判断是否影响偿债能力;
四、分析贷款用途的合理性和还款来源的可能性;
五、保证人为自然人,对保证人的调查参照借款人的调查内容执行;保证人为法人客户,其调查内容参照法人客户贷款的调查内容执行。抵、质押贷款应对抵、质押物的可变现价值、安全性和稳定性进行调查,抵、质押物必须是借款人或第三人拥有或有权处分无争议的财产,抵、质押率在规定比例之内,出具了《公司股东会同意担保决议》、《董事会同意担保决议》、《共有人承诺函》。
一、贷款发放后一个月内必须进行贷款用途检查,主要检查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二、贷款发放之后按月进行贷后检查:
1、检查客户及其保证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主要产品的市场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及其保证人的资产、机构、体制及高层管理人事变化等重大事项;
3、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固定资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项目资金是否按期到位,项目贷款资金是否被挤占挪用,项目工程进展是否正常,项目是否能按期竣工,项目竣工投产是否达产等;
5、检查流动资金贷款是否用于购买原材料。
一、贷款发放之后一个月内进行贷款用途检查,检查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二、贷款发放之后按季进行贷后检查:
1、检查客户及其保证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主营业务的市场变化情况;
2、检查客户及其保证人的家庭、资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检查抵(质)押物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抵押物的价值是否损失,抵押权是否受到侵害,质押物保管是否符合规定;
4、检查流动资金贷款是否用于日常经营周转。
来源:信贷管理网